瑞儀光電 企業永續
環境管理

面對全球氣候變遷的威脅,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成為全球最重要的共識。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積極鼓勵全球進行減碳協作,以達成巴黎協定目標;歐盟推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法案,要求碳密集型產品的供應商,須購買相應CBAM憑證,產品才能進入歐盟市場;台灣推動「氣候變遷因應法」正式上路,致力達成2050 年淨零轉型願景。

瑞儀光電作為全球背光模組的領先企業,透過導入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架構每年定期評估氣候變遷風險,並擬定環境管理政策、節能減碳策略,以期減緩溫室氣體效應,提高內外部利害關係人對於瑞儀光電環境管理政策與環境影響的認識。此外,考量企業正值營運擴張、高速成長期,瑞儀光電於制定氣候變遷因應策略時,呼應巴黎氣候協定,並參考SBTi線性減碳的路徑,積極研擬「2030瑞儀光電永續發展減碳目標」,承諾「2030年溫室氣體(範疇一和範疇二)絕對減量25%。

汙染防治管理

環境污染防治

瑞儀光電各廠區依循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為核心框架,進行環境考量面評估,並皆通過ISO 14001:2015驗證。針對開發範圍內之空氣品質、噪音、廢水等環境影響因子進行定期監測,且承諾避免於環境敏感區與特定目的區域進行開發。同時以符合當地法規要求為承諾,每年評估污染防治計畫目標,並持續優化檢視實際績效。2024年,瑞儀光電無因違反環境法律及法規而遭受重大裁罰,製程中無排放氟化物 (Perfluorocarbons, PFCs)。

 


【空氣汙染防治】

瑞儀光電主要為組裝製程,屬於「低空氣污染負荷」的製程,污染物經初級收集處理後,由廢氣處理設備處理後再排出,通過定期排氣採樣檢測,確保符合法規要求。經檢測證明,歷年來皆符合政府環保法令所訂定之污染物排放標準,所有廠區中皆無產生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的排放,亦無破壞臭氧層物質(ODS)排放。

 


【水污染防治】

瑞儀光電各廠區之放流水水質均符合當地納管標準,並排入該區域廢污水下水道系統,進行廢水處理,故廠內並未另行設置污水處理系統。此外,瑞儀光電每年進行放流水定期檢測確保不會對附近水域造成影響,2024 年檢測結果均符合法令規定水質標準。

 

 


【環境保護相關支出】

瑞儀光電設置各項污染防治設施,並妥善處理廢棄物及廢水排放管控。前端於製造過程中,以最佳可行方案進行設備維修保養、汰換及新增,減少污染物排放;於製程末端妥善處理所有廢棄物,持續提升再利用回收率。2024年投入環境保護約新台幣14,110仟元,其中水污染防治費用約佔66%為主,廢棄物處理費用則佔約32%居次,相較2023年環境保護相關支出較去年略減7%。

 

 

 


【廢棄物管理】

瑞儀光電的廢棄物管理致力落實「源頭減量、資源分類、循環再利用」,先經由統計製程、營運過程產生的事業廢棄物後,依法進行妥善回收或清運處理,確保廢棄物儲存、清理及處理均符合法令要求。

2023年瑞儀光電導入「UL2799廢棄物零掩埋制度 (Zero Waste to Landfill, UL 2799)」,整合各廠區廢棄物分類清單與當地法規廢棄物代碼名稱,盤點各工站可回收再利用的廢棄物材料後,實地踏查再利用廠、確認回收處置流程,最終取得「廢棄物零掩埋聲明書」,掌握廢棄物回收處置流向提高實際轉化率。瑞儀光電全集團四個廠區零填埋轉化率均已達到90%,且配合客戶供應鏈UL2799廢棄物零掩埋輔導,廣州廠超過95%(焚燒轉能4.9%),2024年吳江廠也達成95%以上佳績。

 

 


【事業廢棄物處理】

瑞儀光電所產出的廢棄物可分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及「非有害事業廢棄物」兩類。經統計後顯示,2024年總量4,329.6951噸,較2023年之廢棄物總量4,105.6900噸,些微增加5.4%,廢棄物密集度為0.8060。其中2024年度,非有害事業廢棄物約4,261.0598噸,佔98.4%;有害事業廢棄物約68.6353噸,佔1.6%,性質單純。若依處理方式分類,非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處理方式多數為「回收再利用」,約2,767.4490噸,佔64.9%,其次為「焚化」處理,約1,326.7378噸,佔 31.1%;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處理方式以「焚化」處理為主,約67.3345噸,佔98.1%。瑞儀光電積極推動廢棄物資源化,將垃圾轉變成有用的資源,不僅做到資源循環,更降低廢棄物處理之耗能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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