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全球氣候變遷的威脅,淨零碳排成為全球最重要的共識。瑞儀光電作為台灣企業減碳行動的重要成員與全球光學服務的領航企業,透過響應《巴黎氣候協定》全球升溫幅度控制在1.5度以內氣候目標,並承諾依循台灣政府提出之「2050淨零排放(Net Zero Emissions)」,展現積極減碳的決心,為維護人類與地球永續生存環境盡一份心力。此外,透過導入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架構每年定期評估氣候變遷風險,並擬定環境管理政策、節能減碳策略。考量企業正值營運擴張成長期,於制定氣候行動策略時,參考SBTi線性減碳的路徑,研擬「2030瑞儀光電永續發展減碳目標」,承諾「2030年溫室氣體(類別一和類別二)」絕對減量25%。
瑞儀光電於規劃轉型目標與過渡計畫時,極重視供應商、客戶、同業、政府與民間社會等利害關係人的參與,以促進轉型順利推動。同時,將持續強化評估轉型帶來的自然與社會影響和風險,確保兼顧利害關係人如員工、社區與消費者等權益,實現公正轉型。
溫室氣體管理
溫室氣體盤查
瑞儀光電參照ISO 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標準,建立溫室氣體盤查機制。以100%營運控制權的方式設定組織邊界,導入第三方查證機制,完整掌握溫室氣體排放狀況。
2025年瑞儀光電集團類別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為2,044.4799噸 CO2e,類別二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為64,016.3679噸 CO2e,總計約66,060.8478噸 CO2e(類別一及二),相較去年下降2%,前述數據依ISO 14064-1:2018年版盤查。檢視2030瑞儀光電永續發展「減碳目標」,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類別一及二)相較2020年(基準年)相比減少42%。現有揭露之2025年集團溫室氣體排放量為自主盤查預估值,依年度計畫進行外部查證中,數據若有修正,將於明年度永續報告書進行修正。
類別三-六盤查與排放
瑞儀光電依照ISO 14064-1:2018之間接排放源盤查規範及項目,進行類別3-6排放量揭露,並將排放源主要區分為「運輸產生的間接排放」與「組織使用產品導致的間接排放」,其他未被盤查的項目為未與瑞儀光電直接相關、或是數據與資料難以取得。
減碳目標與達成性
瑞儀光電響應SDG 13氣候行動的精神,將「碳管理」融入整體營運策略中,包含導入內部碳定價制度、碳管理平台導入、ESG績效連結獎酬等機制,更全面統籌企業減碳實績。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設之「低碳產品組」、「能源效率組」與「綠色採購運輸組」統稱為「碳管理小組」,透過每月跨單位會議,積極追蹤減碳成效,並定期於季報及半年報中,向永續發展會員會召集人、副召集人匯報專案進度。
秉持著積極態度減緩碳排放衝擊、提升企業韌性,瑞儀光電規劃多元面向的重要減碳計畫與目標,如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提升再生能源使用量、汰換高能耗設備等,透過內部跨單位合作機制深化集團永續文化,務實達成「2050淨零排放(Net Zero Emissions)」承諾。其中,「集團溫室氣體(類別一+類別二)絕對排放較基準年(2020年)減量達 25%」目標願景,在集團碳管理小組的運作中發揮重要綜效。
環境部所公告之「碳費收費辦法」政策中,瑞儀光電尚未受到列管規範,但仍提前因應國內外碳定價趨勢,推動「內部碳定價」制度,藉此推動低碳投資與提高能源效率,並納入氣候相關決策考量,進一步於決策及風險評估中強化氣候風險因應能力,提升企業競爭力。此外,內部碳定價有助於瑞儀光電更加有效地依循相關法規並進行全面減碳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利制訂與實現企業整體氣候相關政策與目標,展現對永續發展與責任投資的願景。瑞儀光電現擬定以每噸300元新台幣的內部碳費作為影子價格,每兩年滾動調整費用,將此內部碳費運用於節能投資方案與購置再生能源的效益評估中,進一步整合企業策略與財務規劃,識別並抓住低碳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