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儀光電始終堅信:企業是驅動社會向前邁進的重要角色。透過制定完善的人權政策,並具體履行承諾,力求能提供合適、合規的工作條件及環境,使每位同仁能發展自我、實現自我,帶動社會的正向循環。
人權政策
人權政策與承諾
瑞儀光電恪守全球營運據點所在之法令法規,並依循國際相關人權規範,如責任商業聯盟(RBA)行為準則、SA 8000社會責任標準、國際勞工組織 (ILO)、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制定「瑞儀光電人權政策」與「供應商行為準則」,以杜絕任何侵犯與違反人權的行為,並尊重全體同仁的權益。
【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遵守】
瑞儀光電恪守「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RBA)」,藉此強化自身的管理系統,每年進行自主審查及配合客戶稽核,力求提供合適、合規的工作條件及環境,使每位員工能在瑞儀光電發展自我、實現自我。
【勞工權益與人權(Labor human right, LHR)承諾】
瑞儀光電重視全體同仁的就業自由,內部任何營運活動皆無強迫或強制勞動,相關勞動條件均按照台灣之《勞動基準法》及大陸之《勞動法》、《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令執行人力資源規劃,並制定管理辦法確實執行勞工權益與人權承諾。此外,瑞儀光電承諾絕不雇用未滿十六歲之童工,也從未雇用童工從事工作,並於《招募暨任用管理辦法》規範須對所有應徵者進行年齡及身分驗證。2024年各廠區未聘僱未滿十六歲人員,包含產學/校企合作、暑期實習之雇用員工。
為維護勞資雙方聘僱權益,新進人員報到當日將簽訂書面聘僱承諾書,確保所有員工的聘僱條件皆於雙方自由意志與合意下進行,未發生任何強制勞動或脅迫意願等情事從事勞動,2024年簽署率達100%。於瑞儀光電薪酬政策中,薪資亦不會因為性別、宗教、種族、國籍、黨派之差異而有所不同。
【人權教育訓練】
瑞儀光電全集團同仁每年均進行「RBA條文宣導」及「道德誠信宣導」(包含反貪腐)教育訓練,並須通過課後測驗,於詳實解說的課程中,確保全體同仁精實瞭解RBA政策精神與內容,並瞭解自身益及公司推行政策及作法,2024年度全集團調訓38,438人次參訓,員工培訓比例為100%。為維護廠區安全與秩序,瑞儀光電編制相關保全人員,其中包含集團自行編組成員及委外人員。為使保全人員對工作制度、規章與內容有更明確的瞭解,每月至少由相關單位安排1小時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包含保全人員義務、反歧視、職場暴力事件處理、通報機制說明等,2024年全集團之保全人員皆完成相關教育訓練,共計1,200小時。
【亮點案例-騷擾與歧視零容忍】
為了預防職場暴力,瑞儀光電明訂《職場暴力防治措施管理辦法》、《性騷擾防治措施》相關規定,並經最高管理階層簽署聲明,保障所有員工於執行職務過程中,皆免於遭受身體或精神騷擾與歧視不法侵害的「零容忍」決心。瑞儀光電亦不允許任何管理階層主管出現職場霸凌行為,或是公司員工間、訪客、陌生人對瑞儀光電員工有任何暴力、騷擾等不法侵害事件發生。
勞資關係與溝通
人才是瑞儀光電最重視的資產之一,追求勞資和諧為公司成長進步的最大動力,並透過各種正式及非正式溝通管道凝聚內部共識,如提供「新人座談會」、「員工專線」、「員工意見箱」、「現場諮詢」等管道回應同仁問題。此外,各廠區皆有設置專責員工關係人員,透過不定期電話抽樣訪談關懷員工身心健康。2024年台灣廠問題反應溝通件數8件、大陸廠790件,合計為798件。溝通管道暢通,且皆已於溝通當下解決員工意見及諮詢問題,各廠結案率 100%,且無重大勞資糾紛情事發生。
瑞儀光電遵循法令賦予勞工的權利,尊重員工集體協商與集會結社自由,公司不干預亦不介入,本公司雖有成立工會,惟因工會迄今未曾向公司提出團體協約之協商要求,故並未簽訂團體協約。但仍依法每季舉行勞資會議,多年來持續建立內部溝通順暢渠道,截至2024年底,全集團參與工會人數共8,091人,佔總正式員工(不含派遣與實習生人數)72.3%。
【員工敬業度調查】
瑞儀光電秉持「以人為本」的核心精神,致力建立友善的工作環境,將同仁的意見回饋視為重要資產。自2024年起,首度接軌國際趨勢先行由高雄廠導入「員工敬業度調查」,該調查涵蓋成就感、努力度、幸福感、活力度和歸屬感五大構面,以了解員工對工作投入和對公司的敬業度。2024年問卷共計向743名員工發送,回覆人數為702人,填答率達95.02%,問卷調查指標有歸屬感、成就感、活力度…等,整體問卷結果3.82分達員工積極敬業度等級。透過了解員工的心聲,能夠針對敬業度較弱的項目制定強化的應對措施,作為組織管理和提升員工敬業度的重要參考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