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
空氣污染防治
瑞儀光電所有廠區中皆無產生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的排放,亦無破壞臭氧層物質(ODS) 之排放。2023 年,所有空氣污染物皆符合當地法規要求。為使設備維持最佳運作能力,每項設施皆定期巡檢與保養,並針對操作人員進行完整教育訓練,確保設備系統皆受到正常操作且無排放危害氣體的風險。
水污染防治
瑞儀光電各廠區之放流水水質均符合當地納管標準,並排入該區域之廢污水下水道系統,進行廢水處理,故廠內並未另行設置污水處理系統。此外,瑞儀光電每年進行放流水定期檢測確保不會對附近水域造成影響,2023 年檢測結果均符合法令規定水質標準。
廢棄物管理
2023 年瑞儀光電導入「UL2799 廢棄物零掩埋制度 (Zero Waste to Landfill, UL 2799)」,整合各廠區廢棄物分類清單與當地法規廢棄物代碼名稱,盤點各工站可回收再利用的廢棄物材料後,實地踏查再利用廠、確認回收處置流程,最終取得「廢棄物零掩埋聲明書」,掌握廢棄物回收處置流向提高實際轉化率。
事業廢棄物處理
瑞儀光電所產出的廢棄物可分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及非有害事業廢棄物兩類。經統計後顯示,2023 年總量4,105.69 噸,較2022 年之廢棄物總量5,802.31噸,約減少29.2%。其中2023 年度,非有害事業廢棄物約4,060.82 噸,佔98.9%;有害事業廢棄物約44.87 噸,佔1.1%,性質單純,單位產品的廢棄物排放與2015 年相比(2025 年永續發展目標基準年)減少47%。
若依處理方式分類,非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處理方式多數為「回收再利用」,約2,578 噸,佔63.5%,其次為「焚化( 不含能源回收)」處理,約1,208.1390噸,佔34%;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處理方式以「焚化( 不含能源回收)」處理為主,約41.4800 噸,佔96.2%。瑞儀光電積極推動廢棄物資源化,將垃圾轉變成有用的資源,不僅做到資源循環,更降低廢棄物處理之耗能與成本。
環境保護相關支出
瑞儀光電設置各項污染防治設施,並妥善處理廢棄物及廢水排放管控。前端於製造過程中,以最佳可行方案進行設備維修保養、汰換及新增,減少污染物排放;於製程末端妥善處理所有廢棄物,持續提升再利用回收率。2023 年投入環境保護約新台幣15,163 仟元,主要為水污染防治費用。2023 年水汙染防治費用增加,係因增加南京廠廢污水下水道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