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儀光電推動「自主強化」和「外部投資與併購」的雙引擎進化理念,通過整合光學設計與精密製造技術,將其光電產品進一步提升至超穎光學的新技術高度。公司積極布局全球市場,除了原有的中國大陸三個主要生產基地外,近年新增芬蘭、丹麥、越南、馬來西亞等設計與製造據點,通過與技術夥伴及供應商的協作擴展全球市場影響力。
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瑞儀光電風險管理最高決策單位為「董事會」,董事成員具備豐富產業觀察與風險管控經驗。瑞儀光電於董事會下設置功能性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評估與控制整體瑞儀光電集團的風險管理、執行董事會風險管理決策、監督風險管理整體落實情形、審查風險管理報告,並且每年定期將風險管理運作情形提報董事會。
風險管理機制
瑞儀光電在全球佈局中,無可避免地面臨各式各樣的風險,為求能將面臨的風險降至最低,並盡可能使風險發生時皆能有適當的因應方式,瑞儀光電導入企業風險管理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ERM)機制,設置涵蓋全集團註之風險管理架構。瑞儀光電的風險管理最高原則為董事會通過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明訂風險管理架構及風險管理運作流程,有效預防與控制企業風險、辨識可能風險,進而將風險管理融入營運活動及日常管理過程,形塑全方位的企業風險管理文化。
註:與本報告書範疇不同,除範疇所列之四家公司外,另包含Radiant Opto-Electronics (Vietnam Nghean ) Co., Ltd.及Nanocomp OY Ltd。
風險胃納
每年由風險管理辦公室依據公司策略目標、資源配置擬訂風險胃納,並經由風險管理組召集人確認後由風險管理委員會核定。
風險鑑別與管理
瑞儀光電每年由風險管理辦公室彙整內、外部風險資料註1並召集高階主管,舉行「由上而下」(Top Down)風險辨識會議,辨識關鍵風險情境;風險管理組成員每年進行「由下而上」(Bottom Up)的風險辨識作業註2,藉由高階主管與各部門執行之風險辨識作業相互串聯,形成完整的風險辨識流程。高階主管所辨識之關鍵風險情境,會指派予相應之風險管理組成員,風險管理組成員將進行分析、評量作業,以風險衝擊、發生機率及現有控制有效程度等三個面向進行評量風險情境之剩餘風險,剩餘風險超出風險胃納之情境,風險管理組成員需進一步提出風險因應措施(行動方案),後續由風險管理辦公室追蹤並持續監控,並定期向風險管理委員會報告。
註1:外部風險資料包含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每年公布之全球風險報告(The Global Risk Report)、安盛集團(AXA)每年發布之未來風險報告(Future Risk Report)、Protiviti每年發布之企業高階管理主管關注風險(Executive Perspectives on Top Risks)。
註2:2025年風險辨識作業範圍涵蓋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瑞儀光電(蘇州)有限公司、瑞儀光電(南京)有限公司、瑞儀光電(廣州)光電子器件有限公司、Radiant Opto-Electronics (Vietnam Nghean) Co., Ltd.及Nanocomp OY Ltd。
2025年風險鑑別結果,依風險類別呈現分布情形如下:
瑞儀光電2025年辨識之重大風險及新興風險如下:
風險文化建置
瑞儀光電致力於建置全方位的風險文化並持續精進,以深化全員風險管理意識與能力。透過舉辦風險管理教育訓練,讓風險意識與自主管理內化為員工的 DNA。瑞儀光電2025年共計舉辦7場風險管理教育訓練註,向同仁分享逾 70 個風險實務範例,範圍涉及人力資源、客戶及產品、法令遵循、報告、資訊管理、公司治理、永續發展、供應鏈等風險面向,建立同仁的風險意識,後續逐步推展至集團子公司。
除定期檢視風險管理五大範疇(營運/基礎架構、策略規劃、公司治理、法令遵循、報告),瑞儀光電為能迅速正確因應重大偶發事件,降低風險事件衝擊,亦建立重大偶發事項通報機制;對於資安事件、環安異常事件等訂定風險事件範疇與衝擊通報標準;並分別成立應變小組,以對於重大偶發事件進行及時通報與監控、評估因應事件處置方案等制定標準作業程序,由各部門依其負責的職務內容進行後續處置作為,且對於重大偶發事件進行持續監控與通報,以掌握與降低不定期重大偶發事件對集團的衝擊風險。同時,依照風險管理作業辧法,若發生重大偶發風險事件,應啟動不定期風險評估程序,評量判斷列入風險知識庫並啟動風險管理運作流程,以期能防範風險於未然。
註:風險管理教育訓練對象涵蓋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瑞儀光電(蘇州)有限公司、瑞儀光電(南京)有限公司、瑞儀光電(廣州)光電子器件有限公司及Nanocomp OY Ltd。
內部稽核
瑞儀光電遵循金管會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每年訂定年度稽核計畫,由稽核室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監督內部各項制度及流程,確實執行年度稽核計畫及相關作業系統之持續性監控,合理確保營運、財務、管理資訊之正確、可靠、及時、透明及相關法令遵循等目標達成外,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合理確保下列目標之達成:
為持續落實公司自我監督機制,瑞儀光電透過不記名內控自評問卷調查,瞭解集團內部控制的分數。調查結果顯示,2025年整體層級與作業層級內控自評平均分數分別為3.77及3.13,低於關注門檻,顯現管理階層和員工均致力於內控制度有效執行,使作業風險控管於可容忍範圍內,表示現行作業控制無不允當之處。瑞儀光電建立以風險為導向的內部稽核制度,每年參考電腦持續稽核、內控自行評估、查核缺失及風險管理評估等項目之結果及風險分布,制訂次年度稽核計畫,藉以檢查及評估內部控制執行情形,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稽核計畫制訂
此外,稽核室每年依規定覆核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檢查報告,併同前述內部稽核結果及改善情形,提供董事會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前述異常事項並未發現有涉及貪腐相關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