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產品
綠色產品管理
瑞儀光電落實有害物質管理系統QC 080000,確保產品遵循歐盟對電子產品所列限用物質法令( 如EU RoHS、REACH 化學品法規) 要求及全球化學品管制規範,訂定瑞儀光電《環境管理物質管理規範》,作為對供應鏈的禁/ 限用化學物質管理標準,嚴格把關所有產品、零部件及材料,以符合國際與客戶對產品無有害物質HSF( Hazardous Substance Free) 的管理需求。此外,瑞儀光電透過數位平台GPARS 導入,建立材料無有害物質管理系統,更加全面性地控管源頭物質。且為了及時因應國際最新準則法規,瑞儀光電品質保證單位將每月定期查核歐盟(ROHS) 等國際公約及客戶環保相關規定,若發現禁限用物質有所異動時,將依改動內容修訂記錄於「環境管理系統法規和客戶要求定期查核表」中。2023 年,瑞儀光電之禁/ 限用管制物質種類達179 種、觀察物質達90 種、高關注物質達235 種。
衝突礦產聲明
瑞儀光電承諾至利於無衝突礦產的管理與負責任的採購策略,藉此滿足市場、法律與法規的期望。且為符合負責任的採購金屬要求並實踐負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RBA)責任和滿足負責任礦產保證流程 (Responsible Minerals Assurance Process, RMAP) 的目標,瑞儀光電於篩選供應商時,優先考量取得國際驗證之供應商,並要求供應商須簽署遵循 RoHS 禁用項目與歐盟REACH 高關注物質聲明書,並提供相關檢驗報告,確保產品原料來源之安全。凡使用金 (Au)、鉭 (Ta)、鎢 (W)、鈷 (Co)、錫(Sn) 之託工廠商與原料供應商皆須配合瑞儀光電政策。瑞儀光電同時聲明,不接受供應鏈提供來自剛果人民共和國或其鄰近國家之非法開採地區之金(Au)、鉭 (Ta)、鎢 (W)、鈷 (Co)、錫 (Sn)、熱帶雨林纖維材料及來自印度尼西亞班卡島的死亡錫礦等任何類型之衝突礦產,透過杜絕相關管制物質投入使用,兼顧產品安全及環境保護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