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儀光電 企業永續
友善職場
瑞儀光電始終堅信:企業是驅動社會向前邁進的重要角色。透過制定完善的人權政策,並具體履行承諾,力求能提供合適、合規的工作條件及環境,使每位同仁能發展自我、實現自我,帶動社會的正向循環。

人權政策

人權政策
為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明確揭示以公正與公平態度對待與尊重勞工,並遵守政府法令相關規定瑞儀光電遵守營運所在地之勞動、性別工作平等相關法規並制定有關人權保障、勞動政策及執行相關措施;持續宣導人權政策與實務原則,透過人權守則的簽署,確保全體同仁的人權意識、保障結社自由與勞資協商權益,並提升在各個面向的素養,使能合理的應對不同的挑戰。

 



多元包容與平等機會

瑞儀光電重視工作人權,以專業工作能力為依歸,提供平等的雇用機會。對人才的聘用不因種族、國籍、性別、性取向、年齡、身心障礙、宗教或任何受相關法律所保護之其他特性而有所差別。

2022 年各廠區未接獲歧視申訴案件。高雄廠區無違反原住民權益之事件、性別、種族歧視案件之情事,亦無受到外部人權的審查或影響評估的事件。大陸廠區一律遵照當地法規亦無發生歧視或上述相關議題,勞資關係和諧,並無額外簽訂集體勞動協議。
 


 



勞工權益與人權 (Labor human right, LHR)承諾

瑞儀光電重視每位同仁的就業自由,內部任何營運活動皆無強迫或強制勞動,相關勞動條件均按照台灣之《勞動基準法》及大陸之《勞動法》、《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令執行人力資源規劃,並制定管理辦法確實執行勞工權益與人權(Labor human right, LHR) 承諾



不雇用童工

不接受未滿十六歲人員應徵公司職務,並於「召募徵選管理辦法」中明訂禁止僱用童工,且對所有應徵者進行年齡及身分驗證,確保不誤用童工。2022 年各廠區未聘僱未滿十六歲人員,各廠區外包人力所有單位均遵守不僱用童工之規範,包含產學/ 校企合作、暑期實習之雇用員工均無聘僱未滿十六歲人員



符合基本薪資
依各廠區所在地,所有員工的薪資均符合當地法令規定之基本工資水準,並依規定辦理社會保險,提供法令規範之外的保險與福利措施並於《員工工作守則》,揭示上述承諾
 



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遵守

瑞儀光電恪守《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同時藉此強化自身的管理系統,並每年進行自主審查及配合客戶稽核,力求提供合適、合規的工作條件及環境,使每位員工能在瑞儀光電發展自我、實現自我。因此,在 「勞動及職業道德」方面,瑞儀光電做出以下承諾:
 
恪守當地相關法規,並以行動支持相關國際勞動人權規範
不強迫勞動,尊重個人就業自由
不雇用童工,嚴格把關保護孩童
不歧視虐待,平等尊重人道對待
不收受賄賂,誠信廉潔執行業務
不採購使用衝突礦物,重視供應商合法合規
 


人權教育訓練
瑞儀光電每年調訓全集團同仁以線上課程方式進行「RBA 條文宣導」及「道德誠信宣導」( 包含反貪腐) 培訓完成通過課後測驗。2022 年度全集團調訓13,709 位同仁,培訓比例為100%。

職場暴力防治
為預防職場暴力,瑞儀光電訂有《職場暴力防治措施管理辦法》、《性騷擾防治措施管理辦法》、《防止歧視及騷擾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皆明確宣示保護員工人權及禁止不當歧視與騷擾,並制訂「培訓」、「評估」、「對策」、「產出」四步驟,提供員工及求職者免於性騷擾之工作環境,及禁絕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之發生。

保全實務評估
為維護廠區安全與秩序,瑞儀光電編制保全人員,其中包含集團自行編組成員及委外人員。為使保全人員對工作制度、規章與內容有更明確的瞭解,每月至少由相關單位安排1 小時之人員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包含保全人員義務、反歧視、職場暴力事件處理、通報機制說明等,2022 年100% 保全人員皆完成相關教育訓練,共計1,377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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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瞭解瑞儀的永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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